《安居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》(包括綜合應急預案、13個專項應急預案和13個現場處置方案)根據國家應急管理部令《關于修改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〉的決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)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8號)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》(GB/T29639-2020)《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》(省政府令第341號)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<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>的決定》(省政府令第342號)《煤礦安全規程》(2016)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辦法(試行)》(煤安監行管[2020]16號)《煤礦防治水細則》(煤安監調查[2018]14號)《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》(煤安監技裝[2018]8號),并根據《安居煤礦生產安全事故風險評估報告》《安居煤礦應急資源調查報告》,修訂、補充和完善2021年度應急救援預案與現場處置方案。
本預案已由專家評審通過,現向社會公布,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。
濟寧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安居煤礦
2021年8月1日